网络视频会议系统使用规范
一、
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要求:
客户机要求:
PIII 1G 以上的 CPU ;
宽带上网 (ADSL 或其他 ) ;
音频会议需有声卡设备和耳麦;
视频会议需有电脑摄像头设备。
操作系统: Microsoft Windows 98/NT/2000/XP/2003 ,或
Linux 操作系统
IE 浏览器 6.0以上(
windows),或 mozila浏览器( linux)
二、
网络视频会议室申请及关闭:
网络会议室申请使用RTX,RTX帐号为(6666、网络会议室管理员)在提出申请时请提供以下信息:
申请人(将作为会议的管理员)
会议主题
参加人数(最多以10人为限)
会议开始及结束时间
资讯中心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会议室的使用情况作出安排并在会议开始前告知申请人会议室的相关信息,并请申请人通知各与会人员用户密码,主持人告知用户密码及管理密码。会议结束后请申请人及时用RTX通知网络会议室管理员以便会议室安排。
三、
网络视频会议室使用必须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企业网络视频会议室限于公司业务使用。禁止为达员工个人目的或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工作而使用。